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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356884.com办公室 关于印发《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经济板块管委会,经开区各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mobile.356884.com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南岸区“135”工作思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努力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幸福南岸。
二、目标任务
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巩固充分就业区创建成果,提升创业型城市创建成效,突出改革创新,持续简政放权,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形成市场主导、政府促进、全民参与的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确保每年城镇新增就业30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以下,新增创业10000人,开展就业创业培训4000人。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促进经济就业联动发展。突出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先位置,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区间调控的下限,将就业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加快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大力发展设计研究、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全域旅游、养老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就业比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都市观光农业,打造特色乡村旅游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经发局负责。
2.强化政府责任。成立南岸区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人力社保局。建立南岸区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会商就业创业工作问题症结,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机制。各区级部门要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加强与部门、镇街联动,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求,落实市政府工作任务,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
(二)统筹落实积极就业政策
3.贯彻落实市级就业创业政策。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市级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覆盖面,帮助困难行业企业、小微企业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渠道。积极落实企业一次性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岗位补贴,把社保补贴享受范围扩展到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积极落实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和稳岗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积极落实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企业支持职工提升工作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促进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
4.创新实施区级就业创业政策。不断完善区电子信息产业重点企业招工稳岗服务体系,落实好招工入职补贴等各项用工保障政策,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持续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优化运行管理模式,提升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效应。深入落实区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取消商贷记录限制,提升贷款额度和贴息比例,切实降低初创企业融资门槛。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前期调研和后期评估制度,围绕支持激励新就业形态发展,在市场准入、财税支持、劳动社保等方面建立政策体系,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就业创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
(三)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
5.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降低,高校贫困毕业生均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服务,引导其到中小微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就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开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鼓励企业等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强化政府部门与高校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
6.推动农村劳动者就业创业。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完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做好标准化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市、区重点产业聚集,适应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创业趋势,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落实小微企业扶持和市级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等政策,支持农村劳动者稳定就业、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农委、区旅游局负责。
7.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将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开展就业援助行动,依托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定期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走访调查,动态掌握就失业状况、就业培训意愿等情况,强化分类帮扶,实施实名制动态管理,结合就业创业指导、求职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手段,落实好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岗位补贴和低保就业补贴等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成员的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帮扶。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民政局负责。
(四)持续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8.优化创业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制度,部署推动“多证合一”,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先照后证”制度,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和执法力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市“政担银”金融服务机制优势,围绕贷款额度、贴息比例等政策要素,推广“政策性+商业性”组合贷款,满足创业者多元化融资需求。做好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兑现企业吸纳就业和个体创业的各项税收优惠。继续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项目,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牵头,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
9.培育创业载体。加大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各类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微企创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加大对入驻小微企业房租、网络、物业等补贴力度,降低创业者创业成本。坚持发展集群培育、梯次成长、以大带小等孵化模式,鼓励创业载体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指导等全程服务。建立健全创业载体年度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对服务质量高、孵化效果好、示范带动强的给予孵化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支持各类龙头企业、工业商业园区、培训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单位试点提供公共创业实训服务。
责任单位:区科委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分局、团区委负责。
10.弘扬创业文化。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激发青年创业活力,开展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鼓励高校职校增设创业课程。积极参加“渝创渝新”创业行动计划,支持我区优质创业项目参加“中国创翼”、“泛海扬帆”等创业活动。强化“江南之星”创业品牌打造,共享辖区高校、企业、孵化基地等社会创业资源,持续提升“江南之星”创业大赛品牌质量和影响力。挖掘一批创业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有利于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
(五)不断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11.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巴渝工匠2020”计划。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开展技工教育,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职业发展各阶段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技师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岗位提升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和特色工种培训等项目。根据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按照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成本和市场需求程度指导目录,执行培训补贴动态调整标准。优化补贴模式,实施直补个人和购买培训成果并行的培训模式。加强培训机构准入评估和动态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培训质量。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教委负责。
12.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统筹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和职业中介服务,打破城乡、行业、性别、院校等歧视,促进公平就业。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开展人力资源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人力资源配置和统筹调度水平,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优化劳务中介结构和协助用工保障机制,保障市区重点产业用工。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和失业动态监测,为落实完善就业政策、实施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
13.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依托区、镇街、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平台,加快“互联网+就业“建设,加强就业、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全科窗口服务模式,运用网上办事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延伸充分就业区创建成果,完善基层就业创业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基层就业创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基层就业队伍,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支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高校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就业创业服务。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工商分局、区行管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各镇街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好就业创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切实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区政府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区委区政府督察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就业创业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
结合就业工作开展和就业政策落实,区财政局要加强就业资金保障,强化就业资金统筹安排和预算执行,确保就业资金足额到位。结合重点就业项目开展,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资金绩效评估,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和使用方式,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就业资金使用管理,采用工作抽查、延伸审计等方式,确保就业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主动走进企业、校园、村居,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电视媒体、户外广告等手段,使就业创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持续扩大就业创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引导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从业观,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