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2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打印文章]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局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体育市场管理科)、群竞科2个内设机构,全额拨款的直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南岸区青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重庆市南岸区青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

(二)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体育工作的意见、办法,负责推动全民健身职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负责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负责加强“体教结合”,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发行管理。负责管理辖区内对外体育工作,开展跨地区间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承办国际、国内体育竞赛活动。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负责参与拟订全区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区级体育社团、青少年俱乐部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5.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5.04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43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04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0.3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晋升调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生日慰问费、节日慰问费及健康修养费等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59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4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体育竞赛经费、其他体育支出经费等。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重庆国际马拉松比赛经费及体彩网点扶持金等支出。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比2017年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竞技体育经费、群众体育经费及健身路径购置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年比较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1.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5.89万元,增长74.25%,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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